《台胞證申請 應備資料》


 1.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

*效期需6個月以上

2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 【清晰1:1實際大小影本,不可模糊】

*未滿14歲未領身分證者:需附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(記事欄不可省略)
*未成年(16歲以下):需附上監護人(婚姻狀況正常之父親或母親)之身分證正本
  若父母離異,則須檢附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,證明監護權,並附上監護人身分證正本

3. 半年內拍攝之兩吋實體彩色照片1張

*如配戴眼鏡:眼睛須清楚呈現,鏡片不可反光,且鏡框不可壓到眼睛和眉毛
*需露出耳朵,頭髮不得蓋住眉毛,不可露牙齒
*背景規定必須為白色
*頭頂至下巴需3.2公分~3.6公分
*不得使用合成照片,切勿使用手機自拍照片,勿套用濾鏡或美妝特效
*不得配戴有色眼鏡或瞳孔放大片

4. 請附上未過期舊台胞證本

*[遺失重辦] 需附上警察局報案證明正本或"台胞證遺失聲明書"

5. 費用(新台幣)與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

台胞證     效期5年    
普通件(10個工作日) 1800
急件7天 2500

*申請人須在台灣

*工作日不含假日及國定假日

 

備註:

*含掛號寄回

*只限現金付款或匯款

銀行:玉山銀行 長春分行             ATM轉帳銀行代碼: 8 0 8

匯款帳號: 0406-940-015986       戶名: 泰永旅行社有限公司